遗嘱本身没有有效期限制。遗嘱是遗嘱人对其个人财产及相关事务作出的安排,自遗嘱订立并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后就一直有效,直至遗嘱所涉事项得到处理或遗嘱被依法变更、撤销。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遗嘱一直具有效力,关键在于遗嘱人是否有新的意思表示对原遗嘱进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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