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女方想离婚而男方不肯,女方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女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这是基于婚姻自由原则。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男方不同意离婚不影响女方行使权利,但法院会综合判断双方情况。实务建议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报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在诉讼中提出明确诉求。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判决。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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