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的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注销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公司注销后,无法再以该公司名义承担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若合同相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不知公司已注销,可能存在欺诈等情况,受损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合同本身通常不能再约束已注销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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