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租赁物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而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2. 构成要件:租赁合同有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等租赁物。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件相同。3.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4. 意义:保障承租人的利益,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同时平衡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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