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在夫妻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按揭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且共同办理按揭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屋的贷款也由双方共同承担或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承担方式。总之,按揭房的分割需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贷款偿还等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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