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因双方已分开三年,可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考量因素。比如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等情况,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3. 女方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证明夫妻感情状况,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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