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如下:1. 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首要考量。法院会综合孩子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判断何种抚养方式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44条)3.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4.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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