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子过户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一方申请过户,通常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房产过户属于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往往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以确保处分行为符合双方意愿。若能证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一方办理过户时无需另一方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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