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员工请事假工资的扣除,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执行。2. 通常情况下,日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以日工资为基数。例如,月工资5000元,日工资约为5000÷21.75≈230元。若请3天事假,工资扣除约230×3 = 690元。3. 但需注意,用人单位扣除事假工资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若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合法合理,应按其执行。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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