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下班途中意外摔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单位通常无需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单位才补偿,意外摔伤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单位无补偿义务。权利义务单位无工伤补偿义务,职工自身承担意外摔伤后果。关键构成要件重点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特别是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需非本人主要责任。实务建议职工可先自行就医治疗。若认为符合工伤情形,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