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间隔并无明确统一规定,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可能每周探视一次,比如周末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将孩子接走共度一段时光。也可以每两周一次,具体根据双方的时间安排、孩子的生活学习节奏等因素综合考量。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意愿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判定探视方式和时间。例如,对于年幼孩子,可能会安排较为频繁且短时间的探视,像每周探视两到三次,每次一两个小时,方便孩子适应与父母另一方相处;对于较大孩子,可适当延长探视时长和间隔,如每月探视两到三次,每次半天或一天。总之,以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情感交流和健康成长为宜。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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