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屋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房子本身基于婚前购买行为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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