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出离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相对灵活的离职权利,但仍需遵循法定程序。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后续工作交接等事宜,保障正常的用工秩序。需注意,虽然规定了提前三日通知的程序,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离职的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例如,双方约定需提前五日通知等。同时,劳动者应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可留存证据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如邮件、短信、辞职信等,以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若因未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损失。总之,试用期离职按规定提前三日通知,做好交接,就能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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