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通常仍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但需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离婚一年后发现的,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属实,会对财产重新进行合理分割。 1. 隐藏财产,比如一方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 2. 转移财产,像偷偷把存款转走。 3. 变卖财产,例如低价出售共同财产。 4. 挥霍财产,如大肆挥霍用于奢侈消费。 5. 伪造债务,意图让对方少分财产。 总之,有上述法定事由,即使离婚一年后,也可通过法律途径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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