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买房,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父母出资时签订书面协议指明是赠与自己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2. 若没有明确约定是对一方的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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