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节假日和双休日安排值班是否算加班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值班期间劳动者从事了本职工作以外的额外工作,那么应认定为加班;若只是从事了正常值班事务,则不算加班。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核心分析:首先看值班的具体工作内容,若与正常工作任务无明显区别,通常不算加班;若有额外的、超出正常工作职责范围的工作,则可能构成加班。劳动者有义务对加班事实进行举证,若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而不提供,用人单位需承担不利后果。实务建议:劳动者若认为值班算加班,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值班记录、工作成果、与上级沟通的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值班工作内容及是否算加班。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依据收集的证据主张加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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