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满30天离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一般无需赔偿;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离职,非试用期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知晓并安排后续工作的权利。关键要件:主要看是否在试用期以及是否按规定提前通知。实务建议:若要离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口头或书面告知领导;非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以EMS邮寄并留存底单。若因未提前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能要求赔偿,应积极沟通协商。若产生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通知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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