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如下:1. 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2. 加班时间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3. 加班费标准: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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