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偿还需区分情况:1. 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房产,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这些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偿还。总之,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很关键,这决定了最终由谁来偿还债务。如果对债务性质及偿还问题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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