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存在,受欺诈或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 若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而一方单纯反悔想重新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 但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法院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