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单位不给工伤认定盖章,职工个人仍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核心分析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权利。单位盖章并非工伤认定的必要前提条件,只要职工能提供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等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应受理。关键在于职工要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证实工伤事实及劳动关系。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准备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接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后,前往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材料不完整,及时按要求补正。之后按行政部门的流程等待认定结果。期间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进度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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