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人员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误工损失费用。1. 计算依据:一般根据误工人员的实际收入情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例如,误工人员月工资为5000元,误工10天,其误工费就是5000÷30×10(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 误工时间确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比如医院诊断证明误工期限为半个月。若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 赔偿主体:如果是因侵权行为导致误工,侵权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工程自身原因导致误工,比如发包方原因等,责任方需支付误工费。4. 索赔方式:建筑工程人员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误工证明等。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要求责任方赔偿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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