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具体的试用期时长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法定的六个月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为四个月或者五个月等,只要不超过六个月都是合法有效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且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培训等。劳动者也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总之,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六个月,双方应在合法范围内明确试用期时长,并依法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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