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离婚所需材料如下: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证明中国公民身份信息的基本材料。2. 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 若外国人一方需额外提供其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这用于确认其身份和国籍等信息。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操作时,双方需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流程提交材料、申请离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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