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的处理方式如下:1. 财产险: 若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险,如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等,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人身险: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险:比如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保险。离婚时,若双方协商一致退保,退保后的现金价值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协商不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对保险的贡献等因素。 纯保障型人身险:像重疾险、医疗险等,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障目的,通常不进行分割。因为这类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具有人身专属性。3. 受益人指定情况: 若保险指定了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其他人,受益金归指定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例如,丈夫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指定受益人为儿子,那么这份保险的受益金就归儿子,离婚时不涉及该部分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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