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且不支付抚养费,在一定条件下是不被允许的。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次,如果女方不要孩子,她依然需要支付抚养费。这是保障孩子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的必要举措。1. 女方放弃抚养权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除非男方明确表示不需要女方支付。2. 如果双方就抚养费协商一致,比如女方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后不再支付后续费用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损害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可。3. 若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先与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女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女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4. 经法院判决后,女方若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男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女方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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