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的效力并不当然高于赠与抚养协议。赠与抚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双方都负有义务。赠与人将财产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承担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继承是基于遗嘱发生的继承关系。2. 如果赠与抚养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赠与人的财产已按协议转移给受赠人,且受赠人履行了抚养义务,那么该赠与抚养协议就具有优先效力。例如,老人与某机构签订赠与抚养协议,约定机构照顾老人直至去世,老人去世后将房产赠与机构。机构履行了抚养义务,房产已过户给机构,此时遗嘱继承就不能对抗该赠与抚养协议。因为赠与抚养协议已经实际履行,财产权利已经转移。3. 若遗嘱继承发生在赠与抚养协议签订之前,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遗嘱继承优先。比如,老人先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之后又签订赠与抚养协议。这种情况下,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因为遗嘱是老人之前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在赠与抚养协议之前就已存在。但如果赠与抚养协议履行后,财产已转移,遗嘱继承就不能再改变已履行的赠与抚养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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