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2. 构成要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必须明确是谁发出的要约。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应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3. 例如,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表明愿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一台电脑,详细说明了电脑的配置、性能等情况,这就是一个要约。因为甲是特定人,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意图,向乙发出且内容具体确定。4. 要约一旦发出,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内容。若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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