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签约方享有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若都未办理登记,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都未办理登记也未合法占有房屋,先行支付购房款的购房人有权主张权利;若都未办理登记、未合法占有房屋且未支付购房款,则合同成立在先的购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所以先签约方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有较大可能获得房屋所有权。2. 先签约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构成违约,先签约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 先签约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先签约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有效的购房合同,以及自己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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