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为《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共同还贷金额÷总购房款×房屋当前市值×50%。例如,一方婚前购房总价10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现房屋市值200万,那么补偿金额为20÷100×200×50% = 20万。3. 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双方出资比例不同,但房屋为共同居住使用,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分割方式。4. 父母出资购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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