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 具体分析: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产,从购房资金来源看,是其个人出资。且在结婚登记前该房产已完成购买并取得产权,其产权归属明确为购房一方个人。这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婚后取得的房产性质不同。3. 操作要点:若要证明该房产为婚前一方全款购买,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上的时间和主体信息能清晰显示是婚前一方独立完成购房行为。在涉及房产分割等问题时,此房产应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总之,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明确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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