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并非一定要判给女方。1. 一般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和生活需求,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通常具有天然的优势。2. 特殊情况:并非绝对。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强且难以治愈的疾病,会对孩子健康造成威胁。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有稳定收入却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父亲积极要求抚养孩子。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因工作等原因长期驻外,无法给予孩子稳定的生活照料等。总之,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虽一般倾向女方,但存在特殊情况时,男方也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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