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赔付培训费,需分情况来看:1. 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2. 未提供专项培训或无服务期约定: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或者虽有培训但未约定服务期,那么试用期辞职通常无需赔付培训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因违反服务期约定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总之,试用期辞职是否赔付培训费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有符合上述特定条件的培训及约定。劳动者可对照自身情况判断,若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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