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例如某公司与技术骨干李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公司每月支付相应补偿。若李某违反协议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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