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及生育津贴问题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条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证据分析优势若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可有力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等情况。劣势若劳动合同缺失、工资发放记录不全等会影响对工资标准等关键事实的认定。关键证据缺失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辅助证明工资构成及实际出勤情况的证据缺失可能影响产假工资及生育津贴的准确计算。 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用人单位可能以各种理由少发或不发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存在败诉风险;诉讼耗时较长有时间成本;若用人单位无支付能力存在执行风险。策略协商优势是快速解决、成本低但可能无法满足全部诉求;调解有一定灵活性但结果不确定;仲裁较为专业结果有强制执行力;诉讼能全面保障权益但程序复杂。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步骤为准备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按程序参加仲裁庭审等待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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