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协议一般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如下:1. 协议有效条件:竞业禁止协议需满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且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等条件才有效。若满足这些条件,即便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依然有效。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 劳动者需遵守: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只要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就应当遵守约定。若违反,需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例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 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竞业禁止协议。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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