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拖欠工资,法人不一定会坐牢。若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 这里的“数额较大”各地司法实践中标准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3. 如果法人确实没有支付能力等特殊情况。比如企业经营困难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犯罪,法人不会因此坐牢,但仍需承担支付工资等法律责任,如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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