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劳动争议中的劳动合同解除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现有证据优势在于女职工处于孕期这一客观事实一般有医院的孕期检查记录等可证明。劣势在于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混淆事实可能引发争议。关键证据就是能证明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相关医学证明等。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用人单位若违规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主张赔偿金。败诉风险在于证据不足或对法律理解有误。执行风险可能存在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况。时间与金钱成本方面诉讼可能耗时较长还需支付一定费用。策略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女职工可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续延合同。调解可由劳动部门介入快速解决。行政投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用人单位违规行为。仲裁和诉讼则是更具强制力的手段能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但需耗费更多时间精力。建议女职工先收集好孕期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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