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补偿取决于是否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符合条件时),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用人单位续订条件与原合同条件的对比以及劳动者的态度。实务建议:劳动者可关注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是否有续订意向及条件。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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