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核心分析: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严重失衡双方权利义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直接违背法律要求。实务建议:劳动者若发现劳动合同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可收集如欺诈行为的证据、胁迫时的证人证言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重新签订。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认定合同效力。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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