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定可能支持劳动者全部请求也可能部分支持或者驳回劳动者请求。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核心分析:首先要看双方提交的证据能否证明各自主张。比如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需提供加班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则可能提供已足额支付工资等证据。关键在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双方在仲裁中有平等的举证、质证等权利义务。仲裁庭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要求填写仲裁申请书提交证据材料。等待仲裁庭通知开庭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