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辞职后仍能获得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核心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可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关键在于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已完成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定程序。实务建议:首先要确保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已完成并取得相应结论。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一般仲裁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受理立案、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时效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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