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入职半个月被无故辞退员工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权利是获得经济补偿义务是遵守劳动纪律等。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即没有合法理由。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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