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浙江省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所需材料以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身份证证明身份无配偶声明确保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要求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确认。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询问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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