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直接继承婆婆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存在特殊情况即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儿媳长期照顾婆婆起居在婆婆生病时悉心照料并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等这种情况下儿媳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取得婆婆的遗产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有助于倡导良好的家庭关系和社会风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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