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故被辞退,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补偿标准与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相关。关键在于确定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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