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想离职,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即便未签合同也可依法离职。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工资并在离职时办理相关手续。关键构成要件:劳动者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通知用人单位:以书面或其他可留痕方式通知离职。协商支付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仲裁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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