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核心分析: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补签并不影响其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保管好劳动合同的义务。当劳动合同丢失后,双方协商一致补签,重新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关键在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补签的劳动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实务建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劳动合同丢失情况,协商补签事宜。补签时,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重要条款。若双方对补签内容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其介入协调。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劳动者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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