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试用期员工不接受因不合格被辞退用人单位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包括在招聘时明确的录用条件且员工知晓同时能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达到这些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与员工沟通解释辞退原因出示相关证据。若员工仍不接受可让其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解决如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 若调解不成员工可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要积极准备在仲裁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辞退合理合法。仲裁机构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若裁决结果对用人单位不利可能需进一步通过诉讼解决。整个过程用人单位要遵循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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