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所以你若已按此规定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公司不批准是不合理的。2. 若公司不批准你可再次与公司沟通明确告知其法律赋予你的辞职权利要求其依法处理。3. 若沟通无果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依法处理你的辞职申请。4.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辞职行为的有效性仲裁机构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作出公正裁决。总之公司无权随意阻拦员工依法辞职你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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